原作于2004年6月21日
短短的两天,全国各大博客网站上应该纷纷发起了有关联想Hinovo的logo设计风波的相关评论,今天大概扫了一下,只能用惊叹两个字来形容,互联网,企业不能承受之轻?
对于Hinovo的网站logo设计涉嫌抄袭别家作品,大家议论纷纷,或是表示愤慨,或是严厉抨击,其中也不乏过激的言论,当然,刻薄亦或宽容,激进还是中庸,纯属个人风格,在言论自由的今天加上互联网的便利特别是博客的兴起,这些,早已超出了可以控制的局面。
想起自己前些天在品牌几何BrandVista.com的BBS上转贴的来自哈佛商业回顾的The buzz on buzz,确实有些启发,文章说的正是这种舆论的影响力,word-of-mouth,只是那篇文章中强调的是企业如何运用这种宣传方式为品牌服务,而联想事件却是从反面说明,buzz也可以如病毒般迅速和广泛地传播,当品牌经理们绞尽脑汁想要利用这种力量去推广品牌而收效颇微的时候,负面的buzz却如狂蜂般袭来,成为经营者们的噩梦。和很多相关报道类似,我也觉得很难去清楚地形容buzz ,引用Nancy Austin 在Inc Magazine中说过的,“buzz就是很多人都在谈论的话题。”简单地说,应该就是我们说的舆论吧。我觉得这个和publicity的含义比较类似,只不过前者更多时候来自消费者自发的形成和传播,积极还是消极的影响都较少地受企业的控制,原本的口头传播小道消息由于互联网的运用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后者虽然也有来自企业外部的渠道,但通常都是在一些大众媒体上发表和传播,而且较多时候还是企业的一种短期公关策略。活生生的人,加上光缆,伴随着比其他任何媒体都要大的覆盖率,buzz可以触及世界上任何有人存在的地方,而只要有人存在,buzz也就会活跃下去。
不得不承认,当企业在做一些积极的事情的时候,似乎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当错误出现的时候,结果就恰恰相反,如果对负面舆论处理的不好,会对品牌形象以及销售都造成长远的影响,更有甚者,可以毁掉一个企业,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1999年的夏天,比利时和法国有数名学生因为饮用受污染的可口可乐而导致生病,在之后的一个月内,一共有超过416篇负面报道针对事件进行抨击,据说接近30万字之多,很多报道都认为可口可乐公司在处理那次事件上表现的很差,结果可口可乐荣登年度全球公关失误十大。为什么?因为公司总裁在事件10天后才前往比利时为事件道歉,被认为是极度不重视以至导致问题恶化。10天,太迟了吧?!之后要付出多少倍的时间来弥补这10天所造成的损失呢?
我也认为联想不应该是此次事件中受抨击的主要对象,受谴责的应该是负责设计的公司。对于众多评论,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句话,“这不是污点,只是伤痕。”如各位所说,合同的漏洞,行业操守问题,专业水平上的落后,诸如此类,联想作为受害者的同时,也需要好好反省,其他企业,也好好地把这个当成教材记住。如果说拍板决定logo的人不可能把全世界所有网站或者公司的标志都看一遍,那么是否可以有网上图片搜索一说?我刚才去随便看了看,单单一个www.9om.com 上输入logo,就可以搜索出二百多万个标志出来,其中不乏有很不错的作品,有没有类似hinovo的,我不确定,因为不可能一一过目。
想起来读书的时候,因为要防止抄袭,学校有一套专门的软件,可以把学生的报告或者论文放上去检测,如果一段话是学生自己写的,那么类似绿灯的指示代表通过了,如果是摘自别处但是稍微修改过的,那么类似黄灯提醒老师注意,如果基本是抄袭来的,就是红灯,那你就等着被通知重修或者回家吧。那么,图形的检测是否可以有类似的东西?是否可以根据设计的基本要素来搜索相似的结果,借此判定作品是否原创?这个技术的问题,我不太明白,只是个想法,大家可以讨论一下。
我不是做设计的,所以可能看法不够专业,但是就我理解,总结一下,觉得好的VI应该至少有几下几个功效:
1.符合该企业的行业特性,大家看看饮食和家电行业的logo一定是有很大不同的。
2.区分与其他企业的不同以凸现独特性和唯一性。
3.除了视觉上吸引眼球,还要赋予深度和广度的内涵,以配合品牌的延续和提升。
4.与企业文化以及经营理念要吻合,加强员工的归属感。
5.不可脱离CI中其他要素独立形成,无论是在风格还是口号上都要统一。
且不说是否抄袭,如果单从这几点来说,我也看不出这个logo对于hinovo有什么特别大的意义,不过如同小容说的,没有看过VI手册,也不好评论什么,也许联想对这个有自己的想法和后继的延伸呢?但不管原意如何,这个logo是无论如何不能再用了,顺带提一下,我上午还可以上www.hinovo.com可是晚上就已经不能再打开网页,不知道是我这边的问题还是联想暂时关闭网站?如果是后者,那是否代表着联想所做出的第一步反应?如果是,我认为是正确的。
那么接下去该怎么做?联想的公关部这次真的是派上大用场了,想起来前几天看的《大事件》,说的是香港警方因为舆论的负面新闻被置疑能否保障香港安全,对此,警方决定做一场秀,把从媒体那里失去的面子再从媒体那里赢回来,于是针对整场行动全场录像并且剪辑播出(具体内容有兴趣的朋友自己去看吧,ps:请买正版,打击盗版,呵呵)。
那么,联想是否也应该做场秀?把从blog那里失去的面子再从blog那里赢回来呢?
首先,我认为联想绝对应该快点站出来,可口可乐当初因为10天的怠慢得罪了所有的人,那么,今天是事件披露后的第二天,什么时候会有来自联想的官方声明,我们拭目以待。
其次,我觉得不管舆论认为联想是受害者还是罪魁祸首,不管被同情还是被唾骂,联想都应该以勇敢的姿态面对公众并且承担责任。如果一味地推卸责任,只会引起更多的不满和反面效应,因为从心理学上来说,人都是同情弱者,而勇敢的弱者,是更为人同情和尊重的。“如果你觉得好,请你告诉我,如果你觉得不好,请你告诉大家。”之类的广告语,正是抓住了消费者如此的心理。
第三,应该马上与fotopages联系,介于对方已经被告知logo盗用的事情,如果等到对方有反应的时候就迟了,联想应该主动先与对方联络并表示歉意,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且表示会对有关设计公司和人员追究责任,无论先知还是后知,有意或是无意,标志严重类似导致盗用的嫌疑已是不争的事实。
第四,应该加大筹码,在网上公开招标新的logo设计,这样可以在广大网民之间产生正面舆论,也恰恰有希望从哪里跌倒再从哪里爬起来。第五,对公司内部相关负责人调查,并不排除因为回扣或者其他各种黑箱原因而不负责任的选择设计作品的可能性。
最后,还应该运用其他大众媒体,对品牌和企业形象做强势推广,并设法将原本不利的buzz转变为对企业的一次宣传,如果做的好,buzz本来就是一个双面刃,未尝不可将其变为利器为我所用?另外,对于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我觉得胜负还真的很难说,思科和华为的官司闹的满地球飞,还不是一笔糊涂帐?
无论如何,问题已经出现了,但是只要联想处理的好,我还是会说一声“联想,好样的!”

